Lollab欠薪被判罰款 盛品儒獲批寬限12個月內繳清 01月15日 列印 亞視前執行董事盛品儒今日於東區法院提交還款方案。 亞視前執行董事盛品儒,涉於2018年身為一間公司Lollab Limted的董事期間,未有按照勞資審裁處的判令支付一名僱員由2018年8月初至10月初的工資。他早前被票控兩項「沒有在到期日內支付工資」、「一項沒有在僱傭合約終止時在到期日內支付工資」及一項「身為董事同意、疏忽或縱容下,沒有支付根據勞審庭判令須支付的款項」罪,並承認所有控罪。他早前在東區法院被判罰款,惟尚欠14萬港元的罰款,他今於東區法院提交還款方案,希望法庭能寬限其在12個月內繳清罰款,終獲批准。42歲盛品儒被控在2019年04月29日於西營盤,為法團LOLLAB LIMITED的董事,該法團故意及無合理辯解,而沒有在切實可行範圍內盡快在其僱員陳國忠的工資期最後一天完結,即2018年08月31日後7天內,支付該僱員在2018年8月1日至10月3日期間的工資,款額約共12萬港元,違反香港法例第57章《備情條例》第23及 第63C條的規定。法庭記者:劉安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