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高級助理刑檢專員余國慧三月離職
01月19日
目前掌管刑事檢控科分科一第三組裁判法院上訴的主管余國慧,中學畢業於協恩中學,之後取得大律師資格,在私人執業一段短時間,便加盟律政司刑事檢控科工作,與加拿大籍夫婿沒有子女,消息稱,她離職後擬隨丈夫返回加拿大定居。
擬隨夫定居加拿大
余國慧曾在刑事檢控科不同部門工作,例如有「嚴重詐騙組」及「證券、稅務及詐騙組」等,她於過去十年來多次升職,不久前才「坐正」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一職,專責處理涉及所有裁判法院上訴及覆核刑期的案件,包括十八歲男生踢警長腳判感化,覆核後改判囚三十日,另有一男子因踐踏及焚燒國旗判社服令,覆核後亦成功改判入獄五個月,以及區諾軒襲警判社服令的裁判法院覆核刑期案不果,律政司繼續追殺至高院,案件將於三月底由高院法官潘敏琦處理等。
據悉,自二○一九年六月反修例示威暴力事件激增,直至去年中「港區國安法」生效後,成功令「黑暴」個案大減,但在過去十八個月警方先後拘捕逾一萬人,有逾二千宗案件被起訴,大部分案件在裁判法院審結,律政司認為部分案中被告獲判無罪或輕判感化及社會服務令,而專責處理裁判法院上訴的余國慧則須頻頻親自要上庭,向原審的裁判官提出覆核有關判刑。
頻親自上庭提覆核
公務員事務局早前公布於去年七月一日之前受聘的公務員,須簽署聲明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盡忠職守和對香港特區政府負責。公務員須在部門發出有關信函的四星期內簽妥及交回聲明。受聘擔任高級職位(如部門首長)的公務員並須宣誓。
另新公務員工會於上周六在社交網站專頁表示,在面臨理事會人手不足的情況下,為保障會員的資料,啟動解散工會是無奈但必要的做法。記者︰徐曉伊
全文刊於《星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