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馮律師行涉違反《律師帳目規則》,去年底被香港律師會勒令接管,其中一名合夥人伍永雄今透過司法覆核向律師會反擊,指自己屢提出重整公司會計部門等建議,要求對方暫緩接管決定,但一一遭到駁回。伍永雄質疑律師會的接管決定,建基於欠缺證據的指控,而且無交代原因解釋,便駁回建議。

根據申請書內容,黃馮律師行曾是本地其中一間産權轉讓交易額最高的律師樓之一。雖前年爆出消息指一名前文員處理客戶帳目不當,但事件與律師樓和客戶的銀行户口無關。香港律師會介入事件前,仍有超過700宗交易待處理。

去年6月起律師會委派會計師等調查律師樓帳目,年底才去信告知申請人,黃馮律師樓帳目有逾2300萬元的虧空,指涉嫌觸犯守則,並要求遞交報告,否則將不會批准申請人來年的執業牌照。申請人按照指示回覆,解釋公司財政沒有虧空,落差基於公司電腦系統故障和員工手民之誤,並主動更換公司會計部門職員。惟律師會拒絕申請人解釋。申請人再三辯解不果,最終透過第三方和申請借貸,填補帳目2300萬元落差。同一時間,律師會亦揭發黃馮律師樓一名前文員涉嫌2019年使用空頭支票等,不誠實行為。申請人反駁,前文員前年的行為並不牽涉去年客戶帳目。

律師會去年12月決定引用條例接管黃馮律師行,公開聲明中沒有交代任何詳細原因,又形容律師會決定是別無他法下的選擇,其頒發聲明前沒有給予對方任何警告。黃馮律師行被指管後,逾700宗產權交易受影響。申請人於是去信要求律師會重新考慮接管決定,並提出反建議承諾重整財務部,但被駁回。

申請人質疑,律師會接管律師行決定並非根據合理的指控或理由,質疑目前證據並未促以令針對黃馮律師行的指控成立。而且決定影響無辜客戶,導致他們承受資產被凍結的風險。同時律師會沒有交代原因解釋,為何拒絕申請人的建議。

法庭記者:蕭文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