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點名批評夏博義 斥大律師公會助長禍港
01月26日
文章指,《國安法》完全符合基本法,國家安全是中央事權,《國安法》是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的全國性法律,地方根本沒有修改的權力。文章批評夏博義狂妄,沒有擺正自己位置,專業素養令人抓狂。《人民日報》又反問所謂的人權大狀們,有否聽到香港普通市民不願被黑暴滋擾、回歸安寧生活的心聲。
文章批評大律師公會近年的立場趨向政治化,不斷利用話語權和社會影響力,助長禍港亂港的活動,淪為「煽暴者」、「縱暴者」,行徑不但背離法治精神,亦嚴重挑戰一國兩制的原則底線,越來越為社會各界所不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