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譴責外國政客對金融機構履行職責施加壓力
01月27日
保安局發言人強調,警方的行動及調查嚴格按照相關法律和條例進行。根據現行法例,警隊有法定責任採取合法措施以防止和偵查刑事罪行及犯法行為,法律亦賦予警方合法權力向裁判官申請手令搜集證據。警方在調查案件時,會按需要向相關人士或機構索取與偵查罪案有關的資料。這是警隊的法定職責,必須依法履行。
另外,本地金融機構遵從香港法律,履行責任,依法處理涉嫌洗黑錢的資金,但有外國政客試圖施加壓力,發言人表示他們的行為罔顧法治,純粹出於政治動機。事實上,就打擊洗黑錢而言,跨政府組織財務行動特別組織要求主管當局能夠取得一切有關文件和資訊,以協助就洗黑錢進行的調查、檢控及相關行動,當中包括要求金融機構向主管當局提供客戶紀錄。香港的法律符合有關要求。
發言人強調,香港是法治社會,執法機關有責任對所有違法行為採取行動,而金融機構履行法律責任協助警方調查,是理所當然,特區政府予以肯定和支持。
滙豐銀行早前凍結流亡前立法會議員許智峯及家人帳戶,以及表態支持《港區國安法》,其後滙控行政總裁祈耀年被英國下議院外交關係委員會傳召質詢。祈耀年表示,不會因為政治聯繫或活動而凍結帳戶,事件是因為接獲執法部門要求,加上警方正調查,銀行別無選擇,必須遵從法律,否則就會干犯刑事罪行,損害銀行信譽,為客戶帶來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