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發言人趙立堅昨日在北京外交部例行記者會上宣布,自本月31日起,中方不再承認所謂BNO(英國國民(海外))護照作為旅行證件和身分證明後,特區政府接著亦宣布,由明日(31 日)起,BNO護照不能用於香港出入境,亦不會在香港獲承認為任何形式的身分證明。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今日在網誌中表示,特區政府全面配合國家針對英國政府,就處理BNO護照事宜採取的反制措施。

她指出,《中英聯合聲明》並無任何條款讓英方在香港回歸後承擔任何權責。而中英雙方在簽署《聯合聲明》的時,亦即時就國籍問題交換備忘錄。英方在備忘錄中說明,英國政府不會賦予持有BNO護照的香港的中國公民居英權。而英國認為英方備忘錄的條文具約束力。

英國政府基於香港實施《港區國安法》,向BNO護照持有人及其家人提供全新BNO「5+1」居留簽證的新入籍途徑,並於昨日公布安排詳情,及於明日開始接受申請,中國外交部昨日隨即反擊,宣布落實以上的反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