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大斥學生會候選內閣指控失實 稱或終止組織職務
02月03日
聲明指,對於校園內發生的違法及違規事件,大學必定嚴肅處理,並有責任配合執法部門的工作,以保障所有員生的安全。大學已多次表明,中大授權予保安人員維持校園秩序及治安,目的是保障所有員生的安全。大學亦曾就校園保安問題與學生溝通及解釋相關措施的必要性。保安人員處理校園發生的違法及違規事件,在有需要時尋求執法部門協助,屬正常及必要的職責範圍,濫權的說法毫無根據。
聲明又批評,中大學生會幹事會候選內閣成員參與及支持違反校園管理措施的不合作運動,有違學生組織應當維護校園秩序及學生福祉的原則。
聲明指,大學過往多次提醒大學成員在進行活動或發表意見時,必須理性,互相尊重及遵守法律,強調基本法是香港法治的根基。基本法既尊重和保障大學的學術自由和個人言論表達的自由,亦有保護國家安全的條文。
聲明重申大學並非法外之地,不會容許校園出現危害國家安全之事。大學有權對鼓吹違法言論及行動的員生作出嚴厲處分,包括終止有關員生或組織的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