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女黑工果欄賣冒牌車厘子囚兩月 官:返兩日工攬晒上身
02月06日
41歲陳美娜被控在2021年2月4日,在香港九龍油麻地石龍街地下5A-6A臨時店鋪,出售應用偽造商標「43° South」的貨品,即一盒車厘子。陳另被控分別於5A-6A臨時店鋪及6A店鋪內,為售賣或任何商業或製造用途而管有貨品,即68盒及127盒應用偽造商標「43° South」的車厘子。
陳美娜亦被控違反入境事務處於或約2021年1月12日施加的一項對其有效的逗留條件,該項逗留條件規定,她只獲准由2021年1月12日至2021年4月12日期間以訪客身分留在香港,惟須受一項條件規限,即不得接受有薪或無薪的僱傭工作。
辯方指被告與丈夫及3名子女,在深水埗住所同住,丈夫因疫情關係失業,3名17至20歲的子女在學中,一家五口靠14400元綜緩維生,被告考慮到臨近新年,決定工作幫補家計,才會愚蠢犯案。鄭念慈裁判官質疑領14400元綜緩「生活好差咩?」,「我見唔到佢生活有幾捉襟見肘喎,仲請到私人律師」,辯方則指14400元「唔夠用」。
控方指車厘子仍在化驗階段,但同意盒內是車厘子,但只是並非「43° South」的車厘子。鄭官判刑時指,農曆新年將至並是車厘子的當造季節,車厘子是港人喜愛的水果,涉案品牌又是港人熟悉的品牌,被告以相對較高的價錢販賣冒牌車厘子,對消費者非常不公道,現時沒有任何證供證明那位無良商人聘用被告,被告一人承擔銷售及管有冒牌車厘子的所有責任,給予被告認罪的三分一扣減後,判處被告監禁兩個月。
法庭記者:劉曉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