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受賄濫權 廣州市委原常務副市長蘇澤群遭開除黨籍
02月07日
省紀委監委早前對蘇澤群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省紀委指,蘇澤群以低價購房形式或退休後以提供咨詢服務名義收受他人財物,長期接受民營企業主安排的打高爾夫球活動,濫權妄為,並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
省紀委表示,蘇澤群利用職權為親屬及特定關系人經營活動謀利,夥同家人收錢斂財,把公權力異化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工程承攬、項目審批、規劃調整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省紀委通報稱,蘇澤群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蘇澤群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退休待遇,並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並移送。
蘇澤群現年68歲,為廣東中山人,具在職研究生學歷,自1975年2月起加入中國共產黨後,先後出任廣東江門市及江蘇省揚州市市長,2001年8月加入廣州市政府,擔任常務副市長一職,並於2014年12月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