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於本月5日傍晚接獲一名31歲男子報案,指其25歲的表弟向其聲稱遭人綁架,並要求贖金30萬元。警方立即派員四處追查失蹤男子的蹤影。但人員其後發現該名25歲男子竟自行前往親屬辦公地點,並無受傷或任何財物損失。

警員經進一步調查,懷疑有人因債務問題故向家人虛報綁架以謀取利益。該名25姓李男子於同日在長沙灣因涉嫌「浪費警力」被捕。被捕男子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3月上旬向警方報到。案件交由深水埗警區刑事調查隊第8隊跟進。

根據刑事訴訟程序條例,向警方虛報是觸犯法例,干犯者一經定罪,可被判罰款2000元及監禁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