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智峯涉立會潑臭水違特權法缺席聆訊 官發拘捕令充公保釋金
02月11日
38歲許智峯被控於去年5月8日,在立法會綜合大樓會議室 1 內,在立法會的委員會舉行會議時引起擾亂,令該委員會的會議程序中斷或相當可能中斷;干預、騷擾、抗拒或妨礙劉健偉及麥偉志。許再被控於去年5月28日,在立法會舉行會議期間引起擾亂,致令會議程序中斷或可能中斷;在會議室內,意圖使梁君彥受損害、精神受創或惱怒,而企圖非法及惡意向他施用有害物品,即含有甲硫醇、硫化氫和一氧化碳的物質。許另被控於去年6月4日,在立法會舉行會議期間引起擾亂,致令會議程序中斷或可能中斷;在會議室內,意圖使他人受損害、精神受創或惱怒,而企圖非法及惡意施用有害物品,即含有氨和苯并吡咯的物質。
法庭記者:陳子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