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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已引用《預防及控制疾病(對若干人士強制檢測)規例》(《規例》)(第599J章),就《規例》下的強制檢測公告刊憲,要求於指定期間曾身處8個指明地方的人士(下稱「受檢人士」)接受新冠病毒核酸檢測。

需要強制檢測的樓宇包括葵涌石籬邨石怡樓、太子道西英美大樓、紅磡家維邨家廉樓、沙田禾輋邨富和樓、將軍澳顯明苑、大角咀富多來新邨富殿樓大埔太和邨麗和樓以及深水埗慶華大廈。

發言人指,任何在2021年1月29日至2月11日期間曾身處以上指明地方超過2小時的人士(包括但不限於住客、訪客及工作人員),須於2021年2月15日或之前接受檢測。受檢人士若在2021年2月9日至2月21日期間已進行檢測,會獲視為已遵從強制檢測公告的規定。

現時,在全港所有地區,如有住宅(包括商住兩用)大廈新增一宗或以上確診個案,或其污水樣本檢測呈陽性,顯示可能存在感染風險,均會被納入強制檢測公告。
   
另外,政府於2月14日(星期日)會在葵涌石籬二邨及沙田禾輋邨增設流動採樣站。位於旺角麥花臣遊樂場的流動採樣站會延長服務日期至2月15日(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