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已引用《預防及控制疾病(對若干人士強制檢測)規例》(第599J章),就《規例》下的強制檢測公告刊憲,要求於指定期間曾身處三個指明地方的人士接受2019冠狀病毒病核酸檢測。

按上述準則,今日(14日)有三個指明地方被納入強制檢測公告。任何在2021年2月1日至2月14日期間曾身處下列指明地方超過兩小時的人士,包括但不限於住客、訪客及工作人員,須於2021年2月16日或之前接受檢測。受檢人士若在2021年2月12日至2月14日期間已進行檢測,會獲視為已遵從強制檢測公告的規定。

1. 香港新界馬鞍山錦英路 6 號富寶花園第 1 座
2. 香港新界葵涌打磚坪街 1-25 號寶星中心 A 座
3. 香港新界將軍澳運亨路 1 號新都城第 1 期 1 座

政府明日(15日)會在尖沙咀麼地道15-17號、石籬社區會堂、馬鞍山富寶花園及將軍澳新都城增設流動採樣站。位於黃竹坑體育館的流動採樣站會延長服務日期至2月21日(星期日)。除流動採樣站外,受檢人士亦可選擇到全港各區任何一間社區檢測中心接受檢測服務,費用全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