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根據《緬甸災難管理法》第25條追加對緬甸國務資政昂山素姬的指控。根據該法條,昂山素姬可以被處以不超過三年有期徒刑,也可並處罰款,據了解內比都澤布迪瑞鎮法院已受理了該指控。

據報,緬甸總統溫敏也被依據《緬甸災難管理法》第25條起訴,出庭時間定於3月1日。

此前,由於在國務資政昂山素姬內比都的住處搜到了非法進口的對講機,所以根據《緬甸進出口法》第8條起訴,觸犯此項法律應被處以不超過三年的監禁或罰款,或監禁並處罰款。民盟中央執行委員會已指派律師欽芒佐為國務資政昂山素姬和總統溫敏進行辯護,原定周一出庭,但律師引述法官說,昂山素姬將被扣押至明日。

另外,緬甸軍方在政變後召開首次記者會,發言人蘇敏敦否認發動政變,強調行動合理,理由是11月選舉的欺詐行為未有得到處理,重申將在新選舉後移交權力予勝出的政黨,他未有提出選舉時間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