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碼港毒狗案 懸賞由10萬增至42.2萬元
02月16日
愛協聲明指,繼一名愛狗人士早前再次透過該會提供懸賞後,再有數名熱心市民表示有意提供懸賞,使案件累計懸賞金增至42.2萬元。任何人如在今年12月31日前向愛協舉報案件,因而令兇徒落網並被法庭定罪,將可獲得全數或按比例分配的賞額。
若執法機構於因未能向任何人提出起訴而終止調查該案,懸賞的部分金額視乎懸賞提供者意願,用於在港島區發生的下一宗毒害狗隻案件的懸賞金,如此類推。
愛協重申強烈譴責毒害動物的惡行,並警告任何毒害動物行為均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0萬元及監禁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