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正研究立法禁止侮辱公職人員,有立法會議員在委員會會議上,追問進度。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表示,現時有關研究由保安局負責,特區政府就此問題也會審視,唯現時未有具體細節公布。

葛珮帆指,保護公職人員有尊嚴地執勤和工作,是公務員事務局的責任,質疑公務員事務局和保安局兩邊互相推卸。葉劉淑儀則指,政府若真的修改條例,範圍不會只針對辱警,所有公務員都應該保護,促公務員事務局質保安局商討。

聶德權回應指,不存在責任「推來推去」的問題,強調有關立法工作完成研究後,特區政府會整體進行立法工作。他說,只是交代目前保安局有研究,因為這個議題開始時是關於辱警。

公務員須於月底提交聲明、宣誓擁護基本法及效忠特區政府,聶德權被問到何時會公布因不願宣誓而離職的公務員數字,聶德權指各部門正整理宣誓相關資料,最快3月可以公布。

聶德權續指,現時非公務員的合約員工並未涵蓋於公職人員宣誓範圍,當局會稍後有關問題。對於政府實習生是否需要宣誓,聶指,由於實習生的工作時間短,要看看如何處理有關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