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宣布,第八輪安老院、殘疾人士院舍及護養院員工強制檢測將於周日(21日) 展開,院舍員工可以透過不同的檢測途徑接受新冠病毒檢測。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昨日(18日)發出「強制檢測公告」,規定由安老院、殘疾人士院舍、護養院以及附設於安老院或殘疾人士院舍的處所的日間服務單位僱用並於2021年3月3日至12日期間值勤,或透過與院舍或上述單位訂立的外聘服務合約在該期間向住客或使用者提供服務的人士(包括全職、兼職及替假員工),須於2021年2月21日至3月2日期間,按照公告指明的規定及程序,進行關於2019冠狀病毒病的聚合酶連鎖反應核酸檢測。

當局指,院舍員工可透過指定途徑接受指明檢測:
。於社區檢測中心、臨時檢測中心或流動採樣站;
。透過院舍經營者/營辦人的自行安排的認可化驗所,並按該化驗所職員的指引進行指明檢測;
。在醫院管理局的普通科門診診所,按照醫院管理局醫護人員的指示進行檢測;
。從121間郵政局、醫院管理局47間普通科門診診所或20個港鐵站設置的自動派發機,索取檢測樣本收集瓶,並交回已採樣本的檢測樣本收集瓶;
。自費自行安排於認可化驗所進行檢測。

任何相關人士如未有遵從檢測公告即屬犯罪,可處定額罰款5,000元,並會收到強制檢測令,要求該人士於指明期間內接受檢測。不遵從強制檢測令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第四級罰款(25,000元)及監禁六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