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民前年11月11日發起全港「三罷」,20歲營業員在上水天平山村藏有士巴拿、螺絲批及對講機。他承認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罪,但否認藏有非法工具罪受審,早前被裁定罪成。蘇文隆主任裁判官今於粉嶺法院判被告進入更生中心,辯方申請保釋等候上訴被拒。

被告李家杰,被控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及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並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兩罪。控罪指,他在2019年11月11日,在上水天平山村管有一個士巴拿、一支螺絲批及一部對講機。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品行良好,還押其間的表現亦良好。被告同意並接受報告內容,當中稱被告因體力問題不適宜進入勞教中心,辯方故希望法庭能判被告進入更生中心,認為能兼顧阻嚇性及更生性質。

辯方在庭上透露,將就定罪提出上訴,主要爭議被告是否有非法用圖,及是否有足夠的證據基礎定罪。

法庭記者:劉安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