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香港特別行政區肩負重要管治責任的人士來說,夏寶龍提出理應達到以下4點要求:
一是全面准確貫徹「一國兩制」方針。 二是堅持原則、敢於擔當。 三是胸懷「國之大者」。 四是精誠團結。 |
一是全面准確貫徹「一國兩制」方針。要深入系統地學習領會「一國兩制」方針的精髓要義,並善於運用「一國兩制」理論,分析、解決香港面臨的各種困難和問題。無論遇到甚麼困難和挑戰,都始終堅定「一國兩制」制度自信不動搖,都始終站在國家根本利益和香港整體利益的立場上,把握正確方向,堅守原則底線。
二是堅持原則、敢於擔當。在涉及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和香港長期繁榮穩定的重大原則問題上,掌握特別行政區管治權的人必須勇敢站出來,站在最前列,把維護「一國兩制」作為最高責任,同那些挑戰「一國兩制」原則、破壞「一國兩制」實踐的行徑進行堅決鬥爭。
三是胸懷「國之大者」。香港命運從來與祖國命運緊密相連、休戚與共。要站在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戰略高度和國家發展全局,謀劃香港的未來,辦好香港的事情,推進「一國兩制」實踐。必須拋開一切猶豫和搖擺,抓住祖國全面推進現代化建設的戰略機遇,把背靠祖國與面向世界結合起來,把國家所需與香港所長結合起來,把祖國支持與自身努力結合起來,開創香港更加美好的未來,為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增光添彩。
四是精誠團結。愛國者要有共同的目標、共同的理想,要心往一處想、勁往一處使,在愛國愛港的共同旗幟下,緊密團結起來,把全社會的正能量激發出來,從而形成愛國者治港的強大力量和聲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