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棋盤】財爺「搵路行」助失業人士
02月24日
受到反修例暴力示威及新冠疫情打擊,本港經濟連續兩年負增長,最近統計的失業率高達百分之七,共有二十五萬三千人失業。立法會不同政黨一直爭取政府設立臨時失業救濟金,短時間協助失業人士渡過困境。據聞,港府內部的確認真研究過有關建議。以二十五萬失業人士計,假若每人可申請一次臨時失業救濟,每月最多六千元,最長可申請六個月,公帑支出不足一百億,即使失業人數再增加,亦不會超過二百億,以港府現時的財力,這筆開支並非不能支付。
但據聞特首林鄭月娥及勞福局局長羅致光卻堅持,一旦推出臨時失業救濟金,就「易放難收」,不可能只做六個月,結果可能「臨時」變成「長遠」失業救濟,對政府財政構成長期負擔,因此堅拒推出這項措施。
臨時失業救濟金「此路不通」,但失業人士卻是真實存在,亦都急需協助。雖然勞福局已降低綜援門檻,又推出「特別愛增值」計畫資助失業人士轉行,變相以數千元津貼為失業人士「吊命」,但這兩項措施始終受益者有限。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左度右度」,終於想出百分百擔保協助失業人士貸款的方法。
失業專屬低息貸款
有關計畫全權交由銀行執行,參加計畫的失業人士須向銀行提供證明失業數月、或簽署聲明證明自己失業,即可申請貸款。貸款上限為申請人失業前平均月薪的六倍,上限八萬元,以較低者為準。貸款利息為年息一厘,還款期五年,首十二個月只還息不還本,第十三個月開始本息攤還。貸款人若能在五年內如期還款,即可歸還利息,變相成為免息貸款。整個計畫的目標是為「山窮水盡」而又未能申領綜援的失業人士提供「及時雨」,以免他們以高息向財務公司借貸。
與失業救濟金比較,這個計畫只是借貸,需要還款,可能基層團體會覺得不足。不過,計畫好處是由銀行代理,貸款手續與私人貸款無異,相當簡單,申請人可免卻官僚程序,對真正有需要人士,可以快速紓解眉之急,是真正的「及時雨」。而計畫的還款期長達五年,而且息率只有一厘,如期還款更可免息,若香港經濟在疫後復甦,對申請人的財務負擔亦非常輕微。計畫對政府財政負擔有限,又可幫助真正有需要人士,不失為一個有創意的措施。
杜良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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