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管理業監管局昨日就即將發出的兩份物業管理業的《操守守則》及相關的《良好作業指南》,以網上形式召開聚焦小組會議,聽取十三個業界團體共接近三十名代表意見,期望有關守則內容更切合業界需要,相關守則預計於今年第二季正式刊憲生效。

該兩份《操守守則》分別是《物業管理公司處理代客戶收取的款項操守守則》及《物業管理公司就其委任的結束須履行的責任操守守則》,前者要求持牌物管公司須為其提供物管服務的物業制訂一套妥善的機制,以處理代客戶收取的款項;後者則要求持牌物管公司委任結束時須履行交接責任。

監管局主席謝偉銓表示,局方在制訂《操守守則》及《良好作業指南》時,會向物管業界、業主組織、廉政公署及消費者委員會進行諮詢,冀能收集各方意見,使相關守則及指南更全面和更實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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