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份《財政預算案》日前出爐後,網上馬上討論得沸沸揚揚,其中最受關注的一定是5,000元電子消費券。不少人都批評有關措施諸多掣肘,包括每月只發放1,000元、必須在月內使用、不可用於海外網上消費等,認為政府應再次派現金來得更實際,但亦有網民發揮創意「教路」,集思廣益如何盡用5個月的消費券!

網民在網上討論區「連登」討論,如何盡用政府日後將發放的5,000元消費券,例如將PayMe或八達通內的餘額「過數」至銀行戶口再「折現」、向朋友或相熟商戶以9折價錢「出售」消費券,又或將有餘額的八達通退卡等。

不過就有網民認為,經消費券所得餘額並不可以轉帳,或者只可用作消費,「折現大法」或難實現。

以下是網民討論出來的8個「用到盡」大法:

1. 經PayMe將消費券的錢轉到銀行,或「過數」給朋友換現金

2. 在八達通使用轉數快(FPS),將消費券的錢「過數」至銀行戶口

3. 將消費券的錢存入八達通,再將八達通卡退回發卡機構,拿回裡面的餘額

4. 每個月用1,000元消費券購買超市現金券,留待日後使用

5. 用消費券購買iTunes card、Gift card或者信用卡預付卡等

6. 待電器店舖研究相應的分期付款方式後使用消費券

7. 讓商家開一張單據供多名顧客使用,假設5個人各用盡每月消費券,就能夾份買一項價值5,000元的貨品

8. 到相熟店舖,以9折價錢($900)將消費券換成現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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