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歲學生陳軍佑去年1月中在旺角用磚頭襲警員左手,承認一項襲警罪被裁判官嚴舜儀判處感化令。律政司不服刑罰過輕申請刑期覆核,上訴庭裁定原審裁判官嚴舜儀原則性犯錯,刑罰顯然不足,撤銷原有的感化令,在細閱勞教和更生中心報告,以及被告的求情信後,終判被告入更生中心。書面理由將於下周五(3月12日)上午10時頒布。

首席法官潘兆初指,勞教中心報告顯示被告的健康情況不適合入勞教中心,更生中心則指被告身心均適合入更生中心,被告在求情信亦表示有悔意,希望上訴庭維持原判。但上訴庭考慮所有報告、求情信、代表律師早前陳詞後,認為判入更生中心最為合適。

案情指,被告在案發當晚身穿全黑裝束及戴面罩,在示威者堵路地點附近遊蕩,手持磚頭不斷粗言向警員叫罵。警員X截停被告時,被告用磚打X左手及推其心口,致其左手腫脹瘀傷,後被4警員合力制服並拘捕,帶返警署。原審裁判官嚴舜儀考慮被告年輕初犯及坦白認罪,醫療報告亦指被告確診自閉症,記憶力衰退,難以集中,容易暈眩,去年9月判被告12個月感化令。

法庭記者:劉曉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