葵涌分區特別職務隊,於今日(8日)於石蔭路一公園休憩處展開打擊非法街頭賭博行動。行動中,人員拘捕12名本地男子,年齡介乎52至85歲,涉嫌「在賭場以外任何場所或在街道上進行的賭博」被捕。此外,該12名被捕男子於上址聚集,亦涉嫌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羣組聚集)規例》(第599G章),警方向其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

行動中,人員在現場檢獲3副紙牌及小量現金。

警方提醒市民,街頭聚賭屬違法行為。根據法例,任何人於街道上經營或管理或控制非法賭博,一經定罪,最高罰款5萬港元及監禁2年。任何人於街道上進行非法賭博,一經定罪,最高罰款3萬港元及監禁9個月。

警方又強調,在疫情嚴峻時期,任何羣組聚集均有可能增加病毒擴散的風險,呼籲市民不要參與任何受禁的羣組聚集。任何人如違反規定,可被定額罰款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