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半受訪教師過去半年曾遇職場欺凌 教協倡共建校園關愛文化
03月09日
調查於上月25日至本月7日進行,以電郵向中學、小學及特殊學校教師發出問卷,共收回1283份有效問卷,包括544位中學教師、657位小學教師及82位特殊學校教師。職級方面,72.6%受訪者為基層教師,17.5%人是中層管理人員主任及副校長,餘下一成為教學助理、副教師或助理教師等職級。
調查發現,53.8%受訪教師表示,在過去6個月曾在學校遭遇過一次或以上的職場欺凌。其中,四分一受訪教師遭遇職場欺凌的次數是平均每月一次或以上,有 13.7%更達每週一次或以上。另外,54.5%受訪教師表示,在過去6個月「經常遇到」或「偶然遇到」同事遭到職場欺凌。有4成受訪教師表示,「如果同事受到不公平的對待,我會站出來為她/他說話」,近一半表示不會。教師未能「站出來」的原因,主要是擔心日後會受到針對,或者有合約同工擔心得罪管理層而不獲續約。
調查亦發現,86.6%教師贊成立法規管職場欺凌的行為。另外,近6成人表示不同意「學校管理層關心教師的身心健康」。另有逾6成教師表示不同意「學校管理層重視與教師的溝通」。調查亦指,56.7%教師表示,如果受到不公平的對待,不知道可以如何申訴。此外,更有超過7成教師表示,不同意「目前的申訴機制,可以妥善處理教師的投訴」。
教協表示,學校職場欺凌的現象有教育環境及制度的因素。教師除了教學以外,尚有很多行政工作要兼顧,但人手編制不足令工作壓力不勝負荷,造成教師分化和人事矛盾。現行校本管理亦未能完全防止個別人員的濫權行為,教師的申訴亦未能獲得公平處理,並指教育局、辦學團體和學校應完善有關政策和措施。教協認為,應共建教師之間對欺凌零容忍的校園環境,培養互相尊重的關愛文化,並指應設立恒常溝通機制,校董會成員應至少每學年一次與教職員面談。教協亦建議,學校和辦學團體應訂立透明、清晰的申訴機制,確保教師對學校的投訴得到妥善處理,並須保障被投訴人的私隱,並指當局亦應制訂防止職場欺凌的政策,並研究立法保障員工,包括僱主對工作間出現的欺凌負有轉承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