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通過修訂《2020 年印花稅(修訂)條例草案》 ,正式撤銷非住宅物業的雙倍從價印花稅,相關措施已於在去年11月26日生效。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長許正宇表示,措施推出後,已為約5,000宗交易的納稅人節省8.7億元稅款,便利企業出售非住宅物業套現,應付經濟困難;至於會否進一步撤銷住宅物業雙倍印花稅,許正宇表示本港樓價仍然處於高水平,任何消息都會被市場趁機炒作,現時沒有條件去撤銷辣招。

會上,多名議員贊成撤銷雙倍印花稅,地產及建造界石禮謙形容是「遲來的春天」,指措施在去年11月底生效以來,相關物業成交量由420宗,升至今年1月的581宗,反映很受市場歡迎。他又建議政府考慮分階段撤銷住宅物業的雙倍印花稅,首階段是800萬以上的物業。不過,建築、測量、都市規劃及園境界謝偉銓不同意這建議,他認為政府在赤字高企的時候,應採取「能者多付」原則,向豪宅市場徵收較高的印花稅,多收2%至4%,以發揮財富再分配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