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三讀通過性別歧視條例 禁止騷擾餵哺母乳女性
03月17日
《條例草案》旨在修訂《性別歧視條例》(第480章),以禁止對餵哺母乳女性的騷擾。《性別歧視條例》第23A及第39A條乃通過《2020年歧視法例(雜項修訂)條例》而引入的新增保障範疇,即禁止共同工作場所使用者之間的性騷擾,以及禁止會社管理層對會社成員或申請人作出的性騷擾。修訂後,共同工作場所使用者之間對餵哺母乳女性的騷擾,以及由會社管理層對餵哺母乳女性所作的騷擾,將同樣會變成違法作為。
為禁止對餵哺母乳女性的騷擾,當局在《性別歧視條例》加入新的「騷擾」定義,使之包含原有「性騷擾」的定義及新增「對餵哺母乳的女性的騷擾」的定義。「對餵哺母乳的女性的騷擾」的定義指任何人基於某女性餵哺母乳,而作出不受歡迎的行徑,而在有關情況下,一名合理的人在顧及所有情況後,應會預期該女性會因該行徑而感到受冒犯、侮辱或威嚇;或自行或聯同其他人作出某行徑,而該行徑造成對該女性屬有敵意或具威嚇性的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