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1元朗白衣人暴動案昨日裁定表證成立,第六被告「飛天南」吳偉南今出庭自辯指,事發時不知道元朗西鐵站曾發生衝突,但由於在站外見到救護車,以為發生交通意外。後來他獲村民告知:「呢班人要入嚟拆祠堂」,遂勸他們離開,不希望雙方發生衝突。

被告吳偉南(57歲)被控在2019年7月21日,在元朗西鐵站 J 出口與鄧懷琛(60歲)一同參與暴動,及串謀有意圖而傷人。同案其餘被告為王志榮(55歲)、黃英傑(48歲)、鄧英斌(61歲)及蔡立基(40歲)。

現居於錦田的被告吳偉南供稱,他在元朗十八鄉蔡屋村出生和長大,但不是原居民。他在38歲時搬走,但一直與附近居民關係融洽,每星期都會回去「同村民傾下偈」,惟他並不認識同案被告鄧懷琛,只認得鄧是附近村民。

事發時,他任職路政署路政維修外判商司機,工作時間為晚上8時至清晨6時,當天下班吃過早餐後,回家便倒頭大睡至晚上9時半。醒來梳洗過後,他駕車至元朗鳳群街光顧相熟涼茶店,又在店內吃飯盒,之後便獨自到附近吃燉蛋。

直至約11時45分,他駕車打算回家,惟駛至朗和路附近時,見到前方停泊了救護車,並有人群聚集,西鐵站J出口有身穿不同顏色衣服的人在叫囂,英龍圍牌坊前則站著村民和老人家。當時他不知道元朗西鐵站曾發生衝突,以為發生交通意外。他擔心有村民遇禍,遂將車停泊在大圍村村口。

他下車走近,相熟女村民Kitty告訴他「呢班人要入嚟拆祠堂!」,他相信Kitty所言,擔心對方會損毀村內財產及傷害村民,遂上前勸他們離開。他形容,當時村民僅得十多人,對方人數「多好多」,部分人持長傘或長棍狀硬物,又有人向他的方向壓逼。他不停揚手大喊「走啊!」,又轉身叫村民「返入村」,不希望雙方發生衝突。

吳偉南續指,當時村民手中沒有武器,村民群眾卻手持長傘或長棍,又有人推跌水馬。混亂中有人用硬物打了他一下,他當堂口鼻流血,幾乎跌倒。未幾,有深色衫人士拿著長遮向他趨前,他感到威脅,「情急之下拿起手搶咗支棍,保護自己」,他承認曾揮動長棍及敲響水馬,但沒有用棍打中任何人。

法庭記者:張旭珊

建立時間13:07
更新時間16: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