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9月8日有網民發起由中環遮打花園遊行至美國駐港澳總領事館,17歲男學生涉被搜出雷射筆,今於東區裁判法院否認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控方透露將傳召4名證人及提交兩段錄影片段。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把案件押後至5月7日進行審前覆核。

被告車靖為應屆文憑試考生,辯方申請把保釋條件由一星期到警署報到一次改為兩星期一次,以便應付文憑試,控方沒有反對,惟終被羅官拒絕,被告繼續以原有條件擔保。

控罪指,被告於2019年9月8日,在中環雪廠街10號新顯利大廈外的公眾地方,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攜有攻擊性武器,即一個能發出雷射光束的裝置。

法庭記者:王永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