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外交部:港府無權規定外國政府應承認何種護照 03月26日 列印 港府去信14個國家,要求相關國家不承認BNO作為有效旅遊證件。資料圖片 港府去信多個外國領事館要求相關國家不承認英國國民(海外)護照(BNO)作為旅遊證件。《路透社》引述英國外交部發言人指,港府無權規定外國政府應承認哪一種護照。 港府透過駐港總領事館正式知會14個與香港簽訂工作假期計劃協議的國家,要求相關國家不承認英國國民(海外)護照作為有效旅遊證件,取而代之的應是香港特區護照。英國外交部發言人回應事件時表示,香港政府無權要求外國政府承認指定護照為有效旅遊證件,並強調英國會繼續簽發及承認英國國民(海外)護照作為有效旅游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