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塘一食物製造廠「米拉」經營者因無牌經營食肆,屢次違反《食物業規例》,被食環署署長暫時吊銷牌照14天。

食環署發言人表示,該食物製造廠名為「米拉」,位於觀塘成業街7號東廣場地下45號鋪,由今日至4月12日須暫停營業。發言人指,有關店鋪經營者因上述違例事項,去年7月及12月兩次被法庭定罪,共罰款7000元。署方亦根據違例記分制記下持牌人15分,店鋪因此須停牌14天。
   
發言人補充指,有關持牌人亦因相同違例事項,於2019年8月及9月兩次被法庭定罪,共罰款6000元,因而被記下15分,店鋪去年5月及7月被暫時吊銷牌照共7天。
   
發言人提醒食物業處所持牌人必須遵守《食物業規例》,否則牌照可能被暫時吊銷或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