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歲男生電筒射便衣警眼襲擊罪成 判240小時社服令
03月30日
辯方先引述感化報告指被告奉公守法,有悔意,不適合感化,宜判處中至高時數社會服務令。黃官休庭參考針對警員的覆核案件後,判刑時提到案中受襲警員雖因警員身份受襲,但並非執行職務,現場亦非示威場合,認為被告行為不會輕易鼓動在場人士針對警員。黃官考慮到針對警員屬本案嚴重之處,惟犯案時間不長,無造成永久損害,案情不算最嚴重,接納被告犯案屬單一事件,但中度時數不足夠,終判處240小時社會服務令。
被告何梓洋被控去年1月14日在深水埗西九龍中心8樓美食廣場內襲擊偵緝警長李智健。
法庭記者:陳子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