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歲男學生於去年4月在柴灣雅麗閣外塗污民建聯的橫額,被制服時拒捕及咬傷警員,早前承認刑事損壞、拒捕、襲警3項控罪。主住裁判官羅德泉指被告紀律「出咗問題」,以自己的方式處理不喜歡的事情,將接納報告建議,希望其紀律上得到訓練,今於東區裁判法院判處被告入更生中心及共賠償400元予4塊被破壞橫額。

辯方求情指報告內容正面,並指被告曾桓輝案發時未知對方是警員,而警員沒有嚴重受傷。羅官終判被告入更生中心,旁聽席上市民向被告揮手致意。

案情指,去年4月21至23日,柴灣區內有4張民建聯橫額遭人毀壞,警方於是展開行動調查,在案發當日凌晨目堵被告以噴漆塗污橫額。警員上前試圖制服時被告不斷掙扎,並咬傷其中一人的手指。

控罪指,被告曾桓輝於2020年4月25日在柴灣雅麗閣外欄杆,損壞屬於鍾明彰的民建聯橫額;抗拒在執行職責的警員10265;以及襲擊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員10852。

法庭記者:王永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