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歲傳媒人柳俊江涉嫌於去年12月29日晚上在尖沙嘴衝燈撞電單車被捕,警方今日正式落案起訴他一項「危險駕駛」罪,案件將於4月8日上午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

事發於去年12月29日晚上7時40分,柳俊江當時從梳士巴利道18號一停車場駛出漆咸道南,往油麻地方向行駛,期間疑未依照交燈號停車,撞及同一時間駛出的電單車,電單車司機倒地受傷,須送往醫院治理。

警員替柳俊江進行酒精呼氣測試,證實有度數但未超標,事後以涉嫌「危險駕駛」罪將他拘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