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修改本港選舉辦法,當中包括會設立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負責審查特首、立法會及選委會選舉參選人資格。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表示,資格審查委員會日後會審查與參選人有關的任何資料,包括其過往言論等。

鄭若驊出席電台節目時表示,資格審查委員會日後會審查與參選人有關的任何資料,包括其過去的言論等,若並指會按照個別情況,不會劃出時限,又舉例指不能劃一考慮於「3年前或是5年前的事情」。她又指,若該名參選人於10年前的言論導致其現時的行為,亦會納入整體考慮。

她亦指,按照《港區國安法》規定,國安工作不可披露及提出訴訟,因此參選人不會得知被取消資格的理據。她續指,資格審查委員會會將懷疑違反國家安全或未能效忠特區的個案,交予國家安全委員會及警方國安處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