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血公民成員鄭錦滿與另外5男1女涉嫌前年11月中協助理大被困示威者離開,各人均被控妨礙司法公正罪,案件今午於九龍城裁判法院首次提堂。控方申請被告毋須答辯獲准,案件押後至4月27日下午於區域法院答辯。各被告獲准以2萬至10萬元保釋,期間不得離港,須居住於報稱地址,交出旅遊證件,每星期到警署報到4至7次,部份須遵守宵禁令。

7名被告依次為27歲男司機葉嘉褀、28歲裝修男工人何志豪、32歲立法會議員男助理鄭錦滿、33歲民政事務總署男行政主任陳啟賢、25歲無業男黃逸滔、30歲舞台燈光男工人馮思睿及31歲廣告女導演林泳汶。7人同被控於或約於2019年11月20日,在香港連同其他人,意圖妨礙司法公正而作出一項或一連串有妨礙司法公正傾向,即作出一項或一連串意圖協助其他人逃避逮捕的作為,而其知道前述的其他人會被香港警務處逮捕。

法庭認者:陳子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