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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今日凌晨刊憲,要求於指定期間曾身處25個指明地方的人士,須接受新冠肺炎強制檢測。當中包括8所學校,和出現初步確診個案的將軍澳顯明苑。另有多處地方屬第二次檢測的指明地方,包括尖沙嘴海港城,和4月14日搭新渡輪往來中環長洲及身處相關碼頭人士。

新增的8所學校,由於爆發上呼吸道感染個案而被納入強檢公告,因上呼吸道感染的徵狀與新冠肺炎相似;當中涉及5間幼稚園。

政府今日在中環5號碼頭外、海港城3號碼頭停車場、瀝源邨沙田崇真學校、將軍澳坑口顯明苑地下排球場,和長洲體育館增設流動採樣站。在海港城的採樣站,下午排有長長的等候檢測人龍。

公告詳情:

A. 住宅(包括商住兩用)大廈新增一宗或以上初步確個案
1. 任何在二○二一年四月十日至四月二十三日期間曾身處將軍澳昭信路 6 號顯明苑超過兩小時的人士(包括但不限於住客、訪客及工作人員),須於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或之前接受檢測。受檢人士若在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至四月二十三日期間已進行檢測,會獲視為已遵從強制檢測公告的規定。

衛生署衛生防護中心昨日表示,一名負責駕駛政府車輛的民政事務處司機初步確個案,與家人同住於顯明苑,患者本月7日晚上約7至8時曾到舒適堡將軍澳健身瑜伽分店。

B. 出現一宗或以上確診個案的工作場所
1. 任何在二○二一年四月十日至四月二十三日期間曾身處葵涌葵昌路 100 號 KC 100 5 樓新尚网有限公司超過兩小時的人士(包括但不限於全職、兼職和替假員工及訪客),須於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或之前接受檢測。受檢人士若在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至四月二十三日期間已進行檢測,會獲視為已遵從強制檢測公告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