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縱火前區議員姚銘辦事處 27歲被告無應訊出庭官發拘捕令 04月26日 列印 姚銘辦事處前年凌晨時分遭人縱火。資料圖片 民建聯前區議員姚銘位於粉嶺華心邨的辦事處,於前年區議會選舉前夕遭人縱火,兩名分別 27 歲及 14 歲學生被控縱火罪,案件原定今日在區域法院開審。惟27歲被告李欣樺今未有出庭應訊,其代表律師表明未能聯絡該被告,主審法官練錦鴻應控方要求發出拘捕令,及充公被告的保釋金。另一名14歲被告則擬認罪,案件押後至今日下午正式答辯。27歲被告李欣樺及 14 歲被告同被於2019年 11 月 23 日,在粉嶺華心邨華勉樓地下姚銘區議員辦事處,用火損壞屬於該辦事處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