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環署:將盡快公布食肆員工申報不宜接種新冠疫苗細節
04月28日
政府明日(29日)起推出「疫苗氣泡」,食肆若要放寬營業限制,員工需接種至少一劑新冠疫苗;若因健康理由不宜接種,需諮詢醫生意見,並提交醫生證明。被問到食肆員工可否以心理健康為由,食物環境衞生署署長楊碧筠無正面回應,但表示當局會盡快公布具體細節。
楊碧筠在一個電台節目表示,公布「疫苗氣泡」措施後,政府已與業界多次商討,認為大部分食肆都支持新安排,亦有心理準備在該措施的基礎上,呼籲員工接種疫苗。她強調,過往食肆、酒吧及其他表列處所屬高風險地方,政府希望新措施可令業界安全復業,在疫情反覆時毋須「一刀切」收緊防疫措施。
另外,稻苗學會主席徐汶緯亦在同一個電台節目表示,業界有5至6成員工願意接種疫苗,個別集團接種率甚至達9成。他估計絕大部分的大型食肆、中式及酒店餐飲可放寬安排,不過要達到所有員工完成接種兩劑疫苗後14天,以及放寬至8人一枱,他預料只有大面積的食肆可以做到。
對於政府要求食肆員工若因健康理由未能接種疫苗,須有醫生證明,徐汶緯感到詫異,因員工取得醫生紙需要成本,但他同時明白政府擔心有人胡亂申請,希望雙方理解。他又指,不建議食肆解僱不想接種疫苗的員工,否則平機會及勞工處可能介入;若有連鎖店的僱主可與員工商討,將不接種疫苗的員工調配至不同分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