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早前公布以「疫苗氣泡」為基礎調整防疫措施,餐飲處所及表列處所員工若因健康理由不能接種新冠疫苗,須提交醫生證明。醫學會會長蔡堅表示,已去信食物及衛生局,要求提供不接種證明的格式,以及提供細節指引。

蔡堅在一個電台節目表示,衞生防護中心上周四發出一份18頁的新指引,當中指明患慢性疾病等待市民應延緩接種;若病人的膽固醇高,須同時有其他疾病的病徵方可延遲打針;亦有介紹慢性肝病、懷孕、癌症、風濕及器官移植病人應如何處理。

不過蔡堅指出,新指引的內容較之前的詳細,亦超過藥廠原本的指引,但對慢性病指引不足,亦沒有說明延後多長時間打針等,加上指引中並無提供統一及清晰的醫生紙格式,擔心日後或會與病人產生爭拗,為業界製造一些困難。他表示已去信食衞局局長陳肇始,要求提供進一步細節。

另外,蔡堅又強調,醫生有責任向病人解釋接種疫苗的好處,令對方明白及感到安慰,從而提升社區防疫,不過就指「驚打針」並非不接種的藉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