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名港人於去年8月涉潛逃離境被廣東海警截獲,其後被判囚在深圳鹽田看守所服刑。10名已被遣返回港的被告中,9人將被加控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明天提堂。

警方國家安全處人員經深入調查及徵詢法律意見後,昨日(28日)加控9名早前潛逃離港,被內地執法部門截獲並遣送回港,而現正還押的男子(年齡介乎17至31歲),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案件將於明日(30日)下午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12港人中的「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早前在內地刑滿返港後,被控勾結外國勢力、串謀協助罪犯,以及無牌管有彈藥共三罪。

另外,黃偉然早前被控在2020年1月16日,在上水沙頭角路吳屋附製造爆炸品,即俗稱DNT的強力炸藥。郭子麟則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在彌敦道近窩打老道交界參與暴動;以及於2019年11月19日,在油麻地彌敦道525至543號寶寧大廈外管有一把鉗。 

張俊富、張銘裕及嚴文謙早前則被控在2019年12月8日串謀非法及惡意傷害香港警務人員;張另被控在荃灣致利工業大廈一單位,管有一盒爆竹、一盒煙花、11支伸縮棍、一支雷射筆、4支辣椒噴霧及一個裝有13件避彈衣陶瓷板的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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