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取快遞被造謠案宣判。杭州市餘杭區法院4月30日開庭審理此前備受關注的「女子取快遞被造謠案」。檢察機關起訴指控被告人郎某、何某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且嚴重擾亂社會公共秩序,其行為已觸犯刑法,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誹謗罪追究刑事責任。二被告人已自願認罪認罰。

法院當庭宣判,分別以誹謗罪判處被告人郎某某、何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

去年7月,杭州一名28歲未婚的古姓女子在社區門口取包裹時被人偷拍了一段影片,之後偷拍者利用這段影片編造一宗婚外情事件誣陷古女士,偷拍者事後更偽造故事四處散播謠言,稱古女成了被富有老公包養的小富婆,卻和快遞員偷情,此番謠言嚴重影響古女士的名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