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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黨前主席胡志偉早前向懲教署申請外出奔喪被拒,懲教署容許以視像方式讓胡參加喪禮。胡的92歲父親在4月13日離世,將在今天晚上設靈。胡志偉今早到高等法院申請保釋,法官杜麗冰聽取各方陳詞後,批准胡志偉外出出席父親喪禮。據悉,胡志偉今日稍後將由警方陪同下出席父親的喪禮,然後再由警方將胡送返懲教所。

杜官同意提供特定條件容許胡志偉外出保釋,讓他參與父親喪禮,包括喪禮須於私人場合舉行、只容許家人參與、不准與其他人無關人士聯絡等。

杜官批准的條件包括:1)不得與外界溝通聯絡;2)只許指定人數的家人出席3)需是私人喪禮;4)允許胡由院所到喪禮(時間、地點、路線不誰報道);及5)胡出席喪禮後需返回院所。第4點提及的院所 (可以係法庭囚室)。

胡志偉一方基於人道理由申請出席父親喪禮,律政司一方指根據胡的申請,已得知喪禮是以私人方式進行,出席喪禮的指定家人人數,制定胡在特定時間出席喪禮的路線,有關時間、地點、路線均符合懲教署一貫安排但需保密,而胡願意遵守在短暫保釋期間不與外界溝通聯絡的條件。

消息稱由於杜官今早已批准胡志偉以特定條件保釋,出席父親喪禮,故懲教人員在批保釋後無權再執法。

胡志偉因參與去年初選35+,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中的顛覆國家政權罪,其後又因在7.1未經批准集結案中未有交出全部旅遊證件(即BNO),遭裁判官指他違反擔保條件,不准繼續保釋,須扣押於荔枝角收押所。

胡志偉的92歲父親早前病逝,胡向懲教署申請外出為父奔喪,署方以保障懲教人員、在囚人士及公眾安全為由,拒絕批准申請,建議以視像方式拍攝胡父遺體,讓胡志偉「瞻仰遺容」,胡認為此舉對先人不敬,故今透過律師團隊向高院提出申請。

另外,因35+初選案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的吳敏兒,今早亦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惟代表律師需時索取指示,故押後至5月28日上午10時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