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衝突】產品設計師涉暴動藏索帶波子 專家報告指手袖中驗出微量易燃劑
05月11日
案發時隸屬於商業罪案調查科的偵緝警員羅樂瑤(音譯)供稱,她於11月18日下午3時許,奉命到葵涌警署設立證物櫃枱,以協助處理涉案證物。翌日,羅在被告雷爍鏗面前點算22件證物。該些證物原本用膠袋包住,但未有釘裝,羅將證物放在防干擾證物封套並封死,然後放進證物櫃中。及至8時許,羅將本案證物帶回警察總部交給另一名偵緝警員。
據政府化驗師蘇文浩(音譯)的專家報告指,在被告當日所配帶的手袖中驗出微量有機易燃劑,即為甲苯有機混合劑。辯方大律師姚本成早前質疑,有警員檢取及處理證物不當,導致證物染上污染物。
被告雷爍鏗(29歲)被控於前年11月18日,在九龍紅磡蕪湖街與其他不知名人士一起參與暴動,以及管有26粒波子及100條膠索帶。
法庭記者:劉安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