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馮律師行涉違反《律師帳目規則》,去年底被香港律師會勒令接管,多名客戶的買樓資金遭凍結,金額涉逾3億港元。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張國鈞今日聯同多名苦主召開記者會,有苦主指事件後對本港法律制度失去信心,希望港府可以協助跟進。  

其中一名苦主表示,去年年底將582萬港元轉帳至黃馮律師行,委托該行協助買賣樓宇,惟現時有關款項被凍結,銀行又未能於短時間內批核借貸,只能向親友及借貸公司借錢完成交易,每月需支付約9萬港元供樓,令自己「周身債」。她坦言,律師會接管後便無人承擔責任,對政府及法律制度失去信心。  

另一名苦主於2016年委託被接管的「鄭振忠 楊嘉銘律師行」進行物業交易,該律師行因挪用客戶存款而被接管,至今只能取回三分一本金,約10萬港元的印花稅則無法取回。她認為,申索人在事件上需簽署「責任解除書」,利益沒有保障。  

張國鈞批評,是次案件處理時間太長,並且做法不透明。他呼籲港府設立「誠信基金」,讓日後發生同類案件時,律師會可在接收到苦主申索時可進行彈性處理,盡快將款項償還予申索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