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環境衞生署昨晚與警方採取聯合突擊行動,在葵青區九華徑打擊涉及無牌經營食物業的燒烤場,及就餐飲業務處所《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的規定及指示採取嚴厲執法行動。

行動中,食環署拘捕一人,就涉嫌在一個燒烤場內經營無牌食肆展開檢控程序,並檢取相關工具及共38公斤燒烤食品。本年1月至今,食環署人員向九華徑經營無牌食物業的燒烤場負責人共提出23宗檢控,包括13宗拘控。

食環署早前在3月26日與警方的聯合突擊行動中,拘捕二人在九華徑兩個燒烤場內經營無牌食肆,其中一人同時違反《規例》中餐飲處所內不得有多於4人同坐一桌的規定。該名被告於本月12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定罪成,因經營無牌食肆被判處罰款3萬元及監禁4星期,另就違反《規例》的規定則被判罰款1萬元及監禁4星期,兩罪刑期同期執行。

食環署發言人說,會繼續採取嚴厲執法行動,打擊無牌食物業處所。食環署會繼續在全港各區餐飲處所加強巡查,並按需要與警方採取聯合行動,確保餐飲業務負責人及市民嚴格遵從相關規例,亦會對違例者採取執法行動,以減低2019冠狀病毒病在食物處所傳播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