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歲咖啡師認管武還押下月判刑 19歲被告簽保守行為兩年
05月26日
被告劉承軒(23歲,咖啡師)承認於2020年5月27日,在黃大仙正德街103號黃大仙中心南館地下GC3號舖大新銀行外的公眾地方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以攜有攻擊性武器,即一把鉗及一支士巴拿。他亦承認於同被控於同日同地管有兩罐噴漆及一包索帶,意圖在無合法辯解情況下使用該物品,以損壞財產。
他與陳偉傑(19歲,咖啡師)同被控於同日同地管有一罐石油氣及一個打火機,意圖在無合法辯解情況下使用該物品,以損壞財產。
案情指當日有市民響應網民號召反《國歌法》,並於各區堵路,其中有示威者於黃大仙區架設路障。約下午6時半,警方於黃大仙一帶清場及掃蕩,在黃大仙中心外發現兩被告形跡可疑,遂截查二人。警員在劉的背囊中搜出鉗及士巴拿,又在陳的褲袋檢獲石油氣及打火機。
警方其後檢獲兩被告的WhatsApp通訊記錄,發現二人均在一個名為「植物學家」的5人對話群組內,裡面曾有人提到「我有炸彈,好多狗啊!」
陳在錄影會面下承認與劉相識,二人曾一起於將軍澳學沖咖啡,亦承認當日於現場攜帶壓縮丁烷(compressed butane),即石油氣罐。
法庭記者:凌子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