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男涉以性愛片段勒索女子200萬元 事主感受威脅影片隨時外流
05月27日
代號分別為W.Y.L.M 及K.D.D.H.的兩名被告,被控於2019年7月31日至2019年7月31日期間在香港,為使他們自己或另一人獲益,或意圖使另一人遭受損失,而以恫嚇方式不當地要求X交出港幣200萬元。W.Y.L.M另被控一項欺詐罪。
事主X首先出庭作供,控方呈上多封由K.D.D.H寄出的勒索信件,信件中提到他持有X與W.Y.L.M的性交片段及照片,要求X支付金錢買回,否則有該些片段有可能會意外流出。控方隨後詢問X當時見到該些信件的感受,X表示十分恐懼,害怕相關片段會遭泄露,其身邊的人士會得知事件,繼而影響其工作及個人生活。X其後回覆電郵要求K.D.D.H將相關片段轉寄給她,以供其考慮進一步打算,W.Y.L.M隨即通過facebook將該些片段傳送給X。X後來將該些片段打碼後,放在一個記憶棒內交給警方。
案件甫開庭,被告欄及證人席分別用牛皮紙及屏風圍住,坐在旁聽席的人士未能看到兩人的外表。而每當休庭時,均要求所有在場人士離開,以讓事主X進入及離開法庭。另在法庭外張貼了一張告示指,任何人(包括記者及媒體)均禁止發佈或廣播任何相當可能會致使公眾識別受害人身份的事項,包括但不限於:他或她的姓名、地址、職業、指稱干犯罪行地點及被告人與受害者的關係。
X續指,她於前年9月向法庭申請禁制令,禁止兩名被告泄露涉案影片及照片。K.D.D.H.之後在電郵中強調他們必定會遵守該禁制令,惟該些片段仍有可能意外流出。X直言感到受威脅,對方不斷提醒她有意外流出的可能。故每當她想到這些事情發生在她的身上,所有人都會看到她的身體,都感到十分害怕。
審訊明早續。
法庭記者:劉安琪
建立時間14:05
更新時間16: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