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歲工程師去年1月中於旺角示威活動期間,疑被警員搜出無線對講機,被控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案件今早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辯方申請被告毋須答辯獲准,案件押後至7月28日再訊,以待辯方索取檢控文件及法律意見,並與控方商討以其他方式處理。被告獲准以2000元保釋,期間不得離港,須居於報稱住址,每星期到警署報到1次。

被告梁家駿被控於去年1月19日在旺角豉油街21號外沒有電訊管理局牌照而管有1個無線對講機。

法庭記者:陳子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