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衝突】5人被控暴動罪 控方指大批黑衣人向警擲磚汽油彈
06月07日
根據控方開案陳辭,自2019年11月17日有大量人士佔據理大,翌日起則開始有大量穿黑衣和佩戴防護裝備的人士在理大附近區域干犯多類暴力行為,包括投擲汽油彈、縱火、掘起路面磚塊和設置障礙物。
至2019年11月18日下午約8時半,有大量人士在香港九龍佐敦加士居道和佐敦道之間的彌敦道範圍聚集。當中有人用包括磚塊、拆下的道路護欄和綁起的長竹枝等雜物築起大型障礙物,導致附近一帶行車線堵塞。警方到場曾施放催淚彈,但群眾未有散去,有人用雨傘和木板築起大範圍障礙物,他們向警方防線投擲大量汽油彈以致道路著火和發生爆炸,部分人以強度雷射光束照射。警方一度舉「速離,否則開槍」的橙旗警告。5名被告約晚上10時於彌敦道和加士居道被捕。
被告依次為23歲廚師郭俊明、31歲無業羅煒棟、34歲教師姚俊暉、26歲丁培基、24歲侍應蔡潤庭,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在佐敦加士居道與佐敦道之間的彌敦道一帶,連同其他身分不詳的人參與暴動。當中郭俊明、姚俊暉另分別被控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等罪。
法庭記者:凌子淇